廣州環(huán)保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運營生產(chǎn)備品備件框架協(xié)議供應商征集項目答疑澄清文件
廣州環(huán)保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運營生產(chǎn)備品備件框架協(xié)議供應商征集項目?[GDYNZB2023-012]的投標疑問提交時間于2023年03月26日16:00截止,招標人將對截止時間前收到的投標人疑問做出回復。
一、招標人就投標人提問回復如下:
問題一:資格證明文件
投標人關聯(lián)企業(yè)情況(包括但不限于與投標人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
問:此項是指必須列舉出所有與我司法定代表人有關的所有公司名稱嗎?
????答:根據(jù)招標公告附件一《投標人聲明》的第2點要求,投標人需聲明其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與所參投的本采購項目的其他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不為同一人且與其他投標人之間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投標人應按照采購文件格式六、資格證明文件填寫相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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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二:近三年財務狀況表
問:是否可以提供2020-2022年報表?(因我公司是2019年11月4日成立的)
答:按招標文件要求,投標人需提供近3年(2019年度-2021年度)由第三方出具的年度財務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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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三:附件4:商務部分評分表
注:(1)投標人需提供近3年(2019年度-2021年度)經(jīng)第三方審計的年度審計報告和財務報表等證明材料(顯示評審指標),凈利潤以第三方財務審計報告為準。
問1:是否可以提供2020-2022年第三方審計報告?(因我公司是2019年11月4日成立的)
問2:(顯示評審指標)這個怎么理解?
答:1.按招標文件要求提供相關資料。
2.投標人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需顯示評審指標,能證明其符合本項目對投標人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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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環(huán)保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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